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督查通报
怀城投纪督﹝2020﹞003号
2020年8月5日 公司纪委
为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五方责任主体的监督和管理,根据公司总工室报备的《五方见证预约登记表(现场变更)》,公司纪检监察室会同内审部不定期进行五方见证现场督查。现将近期现场督查发现的不良情况通报如下:
一、现场督查发现的不良情况
1、7月9日上午对太平桥停车场项目桩基成孔验收现场五方见证进行督查时,发现该项目施工方、业主方、总工室、监理方相关人员均已按时到达现场,项目设计方湖南宝信云建筑综合服务平台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相关人员未到达现场。
2、7月23日上午对太平桥停车场项目钢护筒跌入桩底现场五方见证进行督查时,发现该项目施工方、业主方、总工室、监理方相关人员均已按时到达现场,项目设计方湖南宝信云建筑综合服务平台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相关人员再次未到达现场。
二、处罚情况
太平桥停车场项目负责人均在见证前已提前通知项目设计方--湖南宝信云建筑综合服务平台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而相关人员均未到达现场,根据怀城投通字﹝2019﹞16号《隐蔽工程、现场变更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款之规定,对第一次设计方未能参加现场五方见证的,给予2000元经济处罚,第二次设计方仍未能参加现场五方见证的,给予3000元经济处罚,同时本督查通报在公司网站公开。
总工室、停车场项目公司和财务公司在审核支付设计费用时予以扣除上述经济处罚5000元。
三、工作要求
1、要求各项目公司严格按照五方见证管理制度履行见证程序,除应急救援抢险项目以外必须提前预约报备。
2、五方人员,按各自的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