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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整治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29 16:59 信息来源: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怀化市城建投

为进一步严格落实2018年省委省政府“约法三章”,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化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的通知》(湘纪办发〔2022〕2号)、市委《印发〈中共怀化市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怀发电〔2022〕1号)、市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怀纪办发〔2022〕5号)文件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更大力度防治风腐一体问题,决定在公司开展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公司班子成员及部室(子公司)、参股公司正副职。

本方案所称红包礼金是指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所送的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和有价证券、股权及其他金融产品,以及收送其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财物、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用公款送礼或以各种名义使用公款报销、冲抵送礼费用的行为。

二、实施举措

1.集中专题学习(2022年4月底)。公司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赵乐际同志在湘调研讲话精神、《中共湖南省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意见》、省委省政府“约法三章”和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化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的通知》精神,以及怀发电〔2022]1号文件、市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怀纪办发〔2022〕5号)文件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确保传达至公司班子成员及部室(子公司)、参股公司正副职。

2.向组织作承诺(2022年4月至5月10日)。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公司班子成员及部室(子公司)、参股公司正副职,向组织作出对存在的问题主动整改、自觉接受监督、决不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承诺,于2022年5月10日前报公司纪检监察室,公司班子成员承诺书由纪检监察室统一报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3.严格自查自纠(2022年4月至5月20日)。公司党委认真组织公司班子成员及部室(子公司)、参股公司正副职开展自查自纠。对违规收受的红包礼金上交至省纪委监委“清风”账户(账户名: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开户行:长沙银行迎宾支行,账号:80002475932001901000003),并将有关说明材料密封交纪检监察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深化整治期间,主动上交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省委省政府“约法三章”之后违规收受的红包礼金和主动说明违规赠送红包礼金问题的,按照自查从宽原则处理。存在向党员领导干部违规送红包礼金的,要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其他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的红包礼金,也必须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上交“清风”账户。

4.畅通举报渠道(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公司纪委在公司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开设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举报窗口,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对查证属实的给予一定奖励。

三、纪律要求

1.成立工作专班。成立公司深化整治党员干部违规收送

红包礼金问题工作专班,由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文任组长;纪检监察室、风控办、内控审计部负责人为成员;专班办公室设纪检监察室,负责统筹协调、工作调度、综合汇总。

2.压紧压实责任。公司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作出承诺、自查自纠,绝不能做虚功、走过场。

3、坚持从严查办。公司纪委对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访举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线索,要从严查办。对深化整治期间如实上交违规收受的红包礼金的,视为主动整改。对整治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仍然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以及自查自纠期间不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一经查实,一律先免职再从严查处。

4.加强教育引导。公司党委及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和警示教育,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已查处的典型案例。要把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纳入清廉国企建设重要内容。

附件:承 诺 书

附件

承诺书(模板)

姓名,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现工作单位及职务,手机号码。

本人承诺:带头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化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的通知》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并教育、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抵制收送红包礼金歪风,决不违规收送红包礼金。

如违反上述承诺,甘愿接受组织任何处理。

承诺人:(亲笔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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