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清廉国企

干部职工违规借贷谋利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29 08:52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按照市公职人员违规借贷谋利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现就开展公司干部职工违规借贷谋利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有效防控公司干部职工违规借贷问题,为全面完成公司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二、治理范围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室(子公司)、参股公司正副职本人,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三、治理重点

对公司干部职工在党的十八大以后重点是党的十九大以后,发生或延续的以本人、亲属或他人名义实施的下列借贷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1.向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出借资金获取利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2.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无息、低息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或将借款转借他人获取利益的;

3.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借贷活动提供担保、居间介绍等获取利益的;

4.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借为名,长期不还,实为利益输送行为的;

5.在他人出现支付困难的情况下,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亲属或者特定关系人违反法定清偿顺序、比例优先或者提前收回出借资金,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的;

6.以营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或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7.组织、参与、包庇或者纵容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套路贷”等活动的;

8.其他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借贷行为。

公司干部职工在参与民间借贷活动中,以非法手段或不文明方式催收,造成不良影响的,纳入专项治理。

四、工作步骤及主要任务

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4月下旬至12月底) :

自查自纠(2022年5月10日前)。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由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文任组长,纪检监察室、财务部、综合部负责人为成员,专班办公室设纪检监察室;负责统筹协调、工作调度、综合汇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自方案下达之日起至5月10前,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室(子公司)、参股公司正副职本人要认真进行自查,如实填写《怀化市公职人员借贷谋利问题专项治理个人情况报告表》和签订承诺书,报公司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再由专班办公室汇总并填写《怀化市公职人员违规借贷谋利问题专项治理情况汇总表》,对排查出的违规借贷行为,由公司专项治理专班督促其主动纠正,并会同金融机构进行核实、清理违规贷款。

督促整改 (2022年5月至10月)。公司纪委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根据个人报告和自查自纠情况,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情况报告表经党委书记、董事长阅签密封后上交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其他人员按100%的比例,对借贷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对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报告并积极整改到位的,可视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理,情节轻微的,可免予处理;对未如实申报的人员核查发现问题的,予以严肃处理,形成震慑。

总结提高(2022年12月)。专项工作专班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将本次专项治理形成的文字资料整理存档,并于12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

五、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违规借贷谋利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真正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2.严格要求,扎实推进。公司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掌握情况,搞好协调指导,解决存在问题,特别是要严格标准、严加要求,不定期抽查摸底,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3.强化督查,注重实效。公司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查摆问题走过场、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甚至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个人通报批评;对专项治理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4.搞好结合,促进工作。坚持把此项治理工作与做好当前工作有机结合、把作风建设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用工作成果来检验活动成效,用工作成效推进公司转型发展,为加快建设清廉怀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1897450869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